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配套主干管网更新改造项目(施工二标段)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配套主干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市发改发〔2025〕136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
3.工程规模:新建及改造排水管网42.47千米,其中管径400毫米长度为11.44千米、管径500毫米长度为8.28千米、管径600毫米长度为6.81千米、管径700毫米长度为2千米、管径1000毫米长度为13.93 千米,均采用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主管网建设预制装配式砼井检查井651座,其中直径1250毫米排水检查井468座,直径1500毫米排水检查井183 座;配套建设过路顶管长1.19千米,其中管径800毫米过路钢砼顶管225米,管径1000毫米过路钢砼顶管220米,管径1500毫米过路钢砼顶管748米;恢复非机动车道127420平方米;配套建设提升泵房1座。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6607004002250545001001 |
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配套主干管网更新改造项目(施工二标段) |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对现有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网改造合计37072.8米,砼井检查井598座,DN1000过路钢砼过路顶管550米,DN1500过路钢砼过路顶管758米,DN400定向穿越2450米,DN500定向穿越980米,DN600定向穿越340米以及配套设施等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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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二级同乙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2、其它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2>.报名时所提供的项目经理与参与投标时的项目经理必须为同一人,如果项目经理更换投标无效。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4、其它要求:(1)信誉要求:良好,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在惩戒期内不能参与投标, 需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2)报名时所提供的负责人与参与投标时的负责人必须为同一人,如果负责人更换投标无效;(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投标须知
(请登录)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7月25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8月01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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