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B-20250722-000237-4
预算金额(元):2527378.8
最高限价(元):2527378.8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纳雍县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医院)医疗精装修工程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2527378.8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纳雍县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医院)医疗精装修工程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 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以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为佐证。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出具声明函)。注:三项声明函提供其中一项即可享受小微企业预留份额。投标人按照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以上证件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如项目经理的注册证、考核证等证件上的单位与供应商单位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出具相应证明,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4日至2025年07月31日,每天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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