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再生水水质提标工程节能影响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2、项目地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北至班定营污水处理厂、东至云中路、南至亿阳街、西至西二环。
3、计划投资:8万元
4、采购内容:为本项目提供节能影响评估报告编制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7.内容及分标段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标段编号 |
QT11205225070008/1 |
标段名称 |
呼和浩特市再生水水质提标工程节能影响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
企业资质要求 |
/ |
人员资质要求 |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含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
服务期 |
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节能影响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并通过技术审查,按要求提供相关成果文件,最终获取能评批复文件 |
预算金额 |
8万元 |
招标内容 |
为本项目提供节能影响评估报告编制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8.供应商资格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在人员、场地、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报告编制服务项目的能力;
2、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及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4、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有“贪污贿赂罪”记录的企业及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5、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含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07月24日至2025年07月30日每天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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