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尼木县生活垃圾转运及分类分拣体系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已由尼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尼发改字〔2023〕362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尼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 ,社会投资0% 。招标人为尼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尼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尼发改字〔2023〕362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尼木县卡如乡卡如村;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规划建设总用地面积16455.82㎡,总建筑面积4680.8㎡。工程内容包括新建垃圾处理中心一栋,建筑面积为1885.73㎡;新建资源化暂存中心一栋,建筑面积为1515.54㎡;新建门卫室一座,建筑面积为36.4㎡;专业设备购置及本园区总体给排水、电气、土方平衡、绿化、围墙、停车以及总体硬化等附属配套。; 2.3 计划工期:6个月;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全一标段; 2.6 质量要求:合格; (说明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3.1.2 类似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3年内,有关造价、面积等量化指标不低于本招标项目对应指标的二分之一,工程用途类似、工程质量合格且在全国“四库一平台”工程业绩数据库中数据完整的工程业绩。 3.1.3 项目管理班子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管理班子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 二级建造师及以上(级别)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且应具有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证)。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3.2.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2.4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少于2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 关注项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7-23 00:00:00 至 2025-07-30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关注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5-7-23 0:00:00 至 2025-7-30 0:00:00,……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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