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内蒙古库都尔林业局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二期建设项目营房附属设施采购
2、项目编号:QT
3、采购内容:内蒙古库都尔林业局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二期建设项目营房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5、确定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6、质量要求:满足采购文件及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7、到货期:项目办理完成开工报告相关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先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单个产品(清单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具体要求供货前可与采购人咨询)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检验合格后60日历日内完成剩余供货(如检验不合格则扣除其履约保证金5%,并要求其更换产品直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8、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内蒙古森工集团库都尔森林工业有限公司
9、最高限价: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173700.00元人民币,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2024年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近一年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可提供公司财务报表或相关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1)和(2)项要求的证明材料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书:
(1)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
(2)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
5、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能力(提供承诺函)。
6、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5年7月23日09时00分至2025年7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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