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生产调度中心生产指挥效率,丰富中心货调、区域货调、营业室三级作业人员信息传输手段,济南铁路物流中心生产调度中心计划采购物流服务保障可视化平台技术服务。该平台针对物流中心重点工作,如新项目启动、集拼班列、港口货源监测等设计相应功能模块,自动收取数据、生成集拼班列方案,减少作业人员重复劳动;可视化地图中动态数据与营业室基础信息静态数据相结合,并集成所需数据查询功能。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现公开询价采购。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铁路物流中心。
2. 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主要服务:物流服务保障可视化平台技术服务,技术支持配套服务(包含平台软件配套服务、运维及升级服务、数据安全与备份服务、运行保障服务等),包件划分及采购数量等详见附表,本项目采购控制价19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招标业务。
3.2.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3.投标人必须在山东省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代理商或办事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4.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
3.5.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
3.6.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
3.7.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中投标。
3.9.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在铁路的销售业绩两份,提供合同复印件。
3.10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交通运输可视化平台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3.11.不接受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
3.12 投标人的自然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3.13项目技术规格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采购说明
4.1所有投标人要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相应的系统设计、产品选型,并与材料一同提报。
4.3收到成交公告的投标人,需在一个工作日内联系采购人,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准备齐全施工所需的物料、人员,并按照采购人施工时间保质保量完成项目。
4.4成交人要秉承诚信的原则,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采购人将在项目完毕后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后续结算手续。如验收没有达到采购人要求及标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
4.5成交人在接采购人通知1小时做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维修完毕;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好的要在48小时内提供备品(机)备件,不再另外收费。
5. 采购报名时间:2025年7月22日9时00分至2025年7月25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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