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农业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杨宋农场采购专业种植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融通农业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杨宋农场采购专业种植服务项目(编号:gkzb2025072100028)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融通农业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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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宋农场专业种植服务采购 | 融通农业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杨宋农场采购专业种植服务项目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以合同生效日期为起始日,服务期限1年。
服务地点位于:依照合同执行,服务地点为怀柔区杨宋镇南年丰村杨宋农场。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
其他:(1)项目概况:项目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杨宋农场日光温室26栋,其中阴阳棚18栋,日光棚8栋(其中1栋为育苗棚),可利用设施面积38亩;春秋棚30栋,设施面积90亩;露天菜地及棚间种植面积约90亩;实际服务范围和面积以公司下达的入场通知书为准。
根据种植管理需要,服务内容涵盖开展种植全过程的种植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土地的旋耕、做畦、铺设滴灌、覆膜、施肥,蔬菜的播种、育苗、移栽、间苗、补苗、浇水、吊绳、授粉、锄草、打药、追肥、整枝、打杈、采收、初分拣、入库、场内运输、清棚等全生产过程各环节的一线用工组织和基础种植技术管理服务。服务方需承担种植服务过程中涉及的工人管理、技术管理、生产组织、物资管理、日常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简单维修、采收入库、生产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安全管理。
(2)本项目最终结算价格不超过1950000.00元(含税),投标人按下浮率进行报价,下浮率如超过20%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对此进行说明,由评审委员会对此进行成本判定,如提供的说明不合理或未提供,则属于恶意低价投标,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具体参考价格详见第五章服务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非港澳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非外资实体。(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商业活动“黑名单”。(无论是否提供网站截图,以评审现场“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4)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投标人具有对外提供或自有经营管理设施农业种植服务业绩50亩以上(含)业绩;或对外提供设施农业种植服务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含)业绩(须提供服务合同或土地租赁合同或自有土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内容须包含合同首末页、土地面积页(或服务费)、双方名称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5-07-21 18:00:00起至2025-08-05 18:00:00止(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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