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2025-2027年工程计价及业财稽核支撑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2025-2027年工程计价及业财稽核支撑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DTT-20250625-2263)
1.2采购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预估不含税总金额44.94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6%,预估含税总金额47.64万元。主要负责线下项目的工程计价及业财稽核;包括图纸审核、工程量审核、资料完整性审核、市电现场踏勘(维护)、争议问题沟通、结算金额确认、台账整理等,具体采购内容如下表:
序号 | 服务类型 | 预估项目数量(个) | 不含税单价(元/个) | 预估不含税总价(元) | 适用增值税税率 | 预估含税总价(元) |
1 | 项目设计批复金额2000元及以下 | 1879 | 15 | 28185 | 6% | 29876.1 |
2 | 项目设计批复金额2000元(不含)至50000元(不含) | 16849 | 25 | 421225 | 446498.5 | |
合计 | 18728 | / | 449410 | 476374.6 |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排名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综合排名前【2】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的,以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以服务能力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服务能力得分相同时,以协助稽核编制服务方案得分高者排名优先。原则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2名,若可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足,无法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时,则重新采购。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无异议后,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1.8本项目设置不含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项目设计批复金额2000元及以下不含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为15.00元/个,项目设计批复金额2000元(不含)至50000元(不含)不含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为25.00元/个。供应商各服务类型所报的不含税单价超过各服务类型的不含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主要负责线下项目的工程计价及业财稽核;包括图纸审核、工程量审核、资料完整性审核、市电现场踏勘(维护)、争议问题沟通、结算金额确认、台账整理等。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年止。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比选文件相应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响应。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还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含)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国内类似业绩,累计业绩含税金额应不低于50万元。
注:(1)类似业绩范围:工程费用核查服务类项目;(2)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中应体现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若无金额,可不提供)、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单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发票开具时间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中有明确金额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以签订的合同金额含税金额为准,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3)如业绩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证明文件;不提供、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类似业绩证明文件的,视为无效业绩;(4)本项目供应商之间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6)本项目业绩的其他要求详见资格条件“其他要求”。
3.3控股、管理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注:提供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详见比选文件的响应文件格式。
3.4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审查相关承诺。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2年6月1日起)内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20年6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20年6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纳入(工程费用核查服务类)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不同供应商在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2)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工程费用核查服务类】产品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或四川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注:审查以上情形相关承诺。
3.6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注:审查相关承诺。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供应商的,采购文件有其他要求的除外:
A.如分公司响应,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B.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响应本项目,且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C.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响应本项目,且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D.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3.7人员要求:供应商在本项目实施地要成立专门的项目管理团队,项目组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 人员类别 | 最低配置人数 | 人员素质要求 | 须提供的审查材料 |
1 | 项目组长 | 1人 | 2年及以上工程结算或协助结算服务项目从业经历 | 1.人员基本证明资料:须提供人员身份证扫描件、本响应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或2025年1月(含)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供应商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社保证明未明确具体月份的,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不予认可。 2.从业经历:须提供人员简历表和项目业绩证明(服务合同中须体现人员姓名,类似业绩采购内容、服务期限、签字盖章页等关键证明材料;若服务合同关键页无法体现人员名单、采购内容及服务期限的,还需提供甲方出具的盖章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根据合同中签订的服务期限认定从业年限,若服务期限不足1年,按一年计列,例如:若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年11月,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之日起至2023年2月止,则从业经历年限按2年计。 3.人员复用要求:供应商为本项目所有配置的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 4. 本项目人员的其他要求详见资格条件“其他要求”。 |
2 | 支撑人员 | 2人 | 1年及以上工程结算或协助结算服务项目从业经历 |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22日09时00分至2025年07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kai@dlzb.com
电话:010-53658213
QQ:163460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