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2025年汽车充电桩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2025年汽车充电桩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TGZ-GZCG-2025-101,招标编号:ZJZB-2025-17099),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货物集中招标项目。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2025年汽车充电桩设备采购。
预估含税金额:30539380.00元。
1.1.1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框架型采购合同):12个月或达到框架合同上限金额等。
1.1.2本次招标的具体产品名称、技术要求、预估数量、预估金额见下表:
(1)一体式汽车充电桩:
序号 | 产品名称 | 预估数量 | 单位 | 预估含税单价(元) | 预估含税小计金额(元) |
1 | 7KW交流单枪充电桩 | 40 | 套 | 762.75 | 30510.00 |
2 | 60KW一体式双枪充电桩 | 5 | 套 | 20340.00 | 101700.00 |
3 | 120KW一体式双枪充电桩 | 50 | 套 | 30510.00 | 1525500.00 |
4 | 160KW一体式双枪充电桩 | 150 | 套 | 35030.00 | 5254500.00 |
5 | 180KW一体式双枪充电桩 | 50 | 套 | 39550.00 | 1977500.00 |
6 | 320KW一体式双枪充电桩 | 30 | 套 | 55370.00 | 1661100.00 |
7 | 400KW一体式双枪充电桩 | 85 | 套 | 64410.00 | 5474850.00 |
预估含税金额合计(元) | 16025660.00 |
(2)分体式汽车充电桩:
序号 | 产品名称 | 预估数量 | 单位 | 预估含税单价(元) | 预估含税小计金额(元) |
1 | 360KW分体式充电桩(1拖6枪) | 10 | 套 | 101700.00 | 1017000.00 |
2 | 480KW分体式充电桩(1拖8枪) | 50 | 套 | 124300.00 | 6215000.00 |
3 | 640KW分体式充电桩(充电柜) | 20 | 套 | 118650.00 | 2373000.00 |
4 | 960KW分体式充电桩(充电柜) | 20 | 套 | 141250.00 | 2825000.00 |
5 | 40KW充电模块 | 20 | 块 | 2825.00 | 56500.00 |
6 | 分体式250A直流单枪终端 | 50 | 套 | 6554.00 | 327700.00 |
7 | 分体式250A直流双枪终端 | 150 | 套 | 10622.00 | 1593300.00 |
8 | 分体式600A直流单枪液冷超充终端 | 10 | 套 | 10622.00 | 106220.00 |
预估含税金额合计(元) | 14513720.00 |
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1.1.3交货期与交货地点:交货期:发出订单之日起10日内全部到货,具体以卖方满足基本要求下的承诺交货期为准。交货地点为贵州省内买方指定地点。
1.1.4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要求。
1.2本次集中招标采用【混合招标】的方式,划分2个标包,具体标包、份额划分及中标供货实施地域情况如下: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种类 | 预估含税金额合计(万元) | 中标人数量(个) | 综合排名 | 中标份额百分比(预估含税金额) | 预估含税金额(万元) | 实施地域 |
1 | 标包1 | 一体式汽车充电桩 | 1602.566 | 2 | 第1名 | 60% | 961.5396 | 贵州省内买方指定地点 |
2 | 第2名 | 40% | 641.0264 | |||||
3 | 标包2 | 分体式汽车充电桩 | 1451.372 | 2 | 第1名 | 60% | 870.8232 | |
4 | 第2名 | 40% | 580.5488 |
本项目不限制投标人中标标包数。具体中标原则详见招标文件。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折扣限价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合法注册登记文件的扫描件;
2.2检测/检验报告:
标包1(一体式汽车充电桩):须具备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160KW一体式充电桩、400KW一体式充电桩、充电模块(或开关电源模块类)产品的合格检测/检验报告(提供有效报告扫描件,报告日期不得早于2022年4月1日),且检测报告产品制造商(或生产单位)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分公司,其中160KW一体式充电桩、400KW一体式充电桩的检测指标须满足下表要求:
检测项 | 指标要求 |
效率 | 峰值效率(效率的最大值)≥95% |
标包2(分体式汽车充电桩):须具备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480KW分体式充电桩、960KW分体式充电桩、充电模块(或开关电源模块类)产品的合格检测/检验报告(提供有效报告扫描件,报告日期不得早于2022年4月1日),且检测报告产品制造商(或生产单位)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分公司,其中480KW分体式充电桩、960KW分体式充电桩的检测指标须满足下表要求:
检测项 | 指标要求 |
效率 | 峰值效率(效率的最大值)≥95% |
2.3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自2020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自2020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列为“禁止交易企业”或同类产品/服务黑名单的。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应为本次采购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21日22时00分至2025年7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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