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标内容:
1、工程概况:含山县中小河流防洪体系补短板项目含山县清溪河治理工程施工(二标段),工程范围包含(1)堤防工程:清溪河干流长 2.5km (两岸桩号 0+000~1+250)加固;南部撇洪沟长 4.56km (两岸桩号 0+000~2+280)加固,包括加高培厚、填塘固基、岸坡防护、防洪墙、堤顶道路等;新建防汛道路 4.77km (包括清溪河干流段 1.25km、南部撇洪沟 3.52km);(2)泵站工程:新建镇北排涝闸站、镇南排涝闸站;(3)涵闸工程:北部撇洪沟新建长 0.56km(桩号 0+000~0+560)连通涵;新建控导涵闸2座;新建穿堤涵闸2座;拆除重建穿堤涵管3座,拆除复堤涵管1座;(4)防汛交通桥梁工程:拆除重建、堵坝改建、新建防汛交通桥梁 9 座;(5)拦水堰工程:新建拦水堰 1 座;(6)其他工程。因项目建设需要,拟对沥青砼、水稳、级配碎石材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能力重信誉的优质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内容: 沥青砼、水稳代加工采购, 本次招标工程量约为沥青砼2500m³、5%水稳4000m³,本次招标预算362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拟选择1个中标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法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类要求: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自2022年1月至今)至少具备2项已履行完合同业绩,业绩要求沥青混合料和水稳料施工业绩合同各1份,沥青施工业绩合同中沥青施工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水稳施工业绩合同额中水稳施工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需附合同业绩中证明工期起止页,或者显示已经完工的项目交竣工文件、供货结束等佐证材料),每份业绩需附至少一次对应的转账记录或合同发票,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4、其它要求: 1)、投标人必须保证生产能力能够满足施工现场所需,由于沥青混凝土产品性能及施工工艺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供应沥青混合料的沥青拌合站(自有站,招标人标后复核)生产厂址距离中标项目(导航地址:马鞍山市含山县清溪镇北犁头湾东南128米 )可通行路程不大于35km(高德导航重型货车模式为准,附导航截图) 。
2)、开标日前被认定不良记录的投标人,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①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有效期内(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记录为准);②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公布期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记录为准);③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公布期内(以信用中国查询记录为准) ;④若有特殊情况,需附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以上任一信用网站查询报告)
5、(请登录)已申请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五、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4日17:00(请登录)报名,招标文件费用 300 元/份(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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