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丰台区小屯村农民住宅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获得的工程款,工程所需物资已具备使用条件,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丰台区小屯村农民住宅工程项目经理部依据《关于小屯村农民住宅工程干混砂浆申请计划的批复》(电建物计划2025-107)实施公开招标。
1.2招标方式(请登录)
2.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工程概况
丰台区小屯村农民住宅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住宅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8万平米,由二层地下车库、10栋单体住宅及配套设施构成。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丰台区小屯村农民住宅工程项目经理部承建施工。
2.2招标内容
招标物资为预拌干混砂浆,本次招标划为一个包件,具体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收货单位等详见《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公告附表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产品生产、经营范围,有三年以上采购产品生产或供应服务经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其经销商。
3.2许可和认证:采购产品在生产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必须提供生厂商有效的行政许可证或强制认证证书,及生厂商有效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生产(供应)能力:投标人具有二条投标物资生产线,除因生产设备正常检修、国家政策干预因素影响外,能按计划生产,投标物资货源充足,能确保按需及时供应。
3.4财务能力:近两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年均主营销售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经销商所代理产品的生厂商应满足上述生产商条件。提供近两年(2022、2023年或2023、2024年)的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财务报表。
3.5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组织机构健全,技术(试验)人员配备合理,生产设施齐全,试验、检验设施齐全,标定合格、有效,重视产品生产过程管控;原材料采购渠道正规,质量有保证,进场检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等环节能够有效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管控,能确保产品符合技术规格书及现行国家标准;提供由通过【CMA】或【CNAS】认证机构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型式检验报告或委托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保证产品资料的可追溯性。
3.6供货业绩: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在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业绩良好,提供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300万元以上至少二个同类材料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供货合同或结算证明资料)。
3.7履约信用要求: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以上行为以中国仲裁文书网公示的判决或仲裁结果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不良记录为准,并提供相应截图。
3.8其他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并制定专项措施,能够做到供应、服务及时,服务周到。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不可以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同一投标人对包件一及包件二可兼投不兼中。
3.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于2025年7月28日17:00时下载招标文件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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