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ZZC-20250606
项目名称:荔湾区土地开发中心2025年储备用地围蔽实施单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荔湾区土地开发中心2025年储备用地围蔽实施单位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6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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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建筑工程 | 荔湾区土地开发中心2025年储备用地围蔽实施单位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60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合同总额使用完毕后,合同自动终止,以正式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响应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荔湾区土地开发中心2025年储备用地围蔽实施单位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接受非中小微企业磋商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策(中小微企业磋商响应的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磋商响应的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磋商响应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荔湾区土地开发中心2025年储备用地围蔽实施单位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依据《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4)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人员:①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注册于供应商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②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19日 至 2025年07月25日 ,每天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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