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化工大学电渗析集成成套装置货物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采购项目共计1个包,供应商必须独立对包内全部内容进行响应, 供应商不得仅对包内部分内容响应。采购内容及项目预算如下:
包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台/套) |
预算单价(万元) |
预算总价(万元) |
是否接受进口 |
01 |
电渗析集成成套装置 |
1套 |
50 |
50 |
否 |
注: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 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1)接受联合体磋商的项目/包件,供应商可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但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部分的比例不低于 / %,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 %;
(2)允许分包的项目/包件,供应商可以分包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但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不低于 / %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 %。
注: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供应商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能力生产或提供采购设计、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3.2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3.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磋商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3.5 应按竞争性磋商公告的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8日 至 2025年07月25日,每天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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