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木兰经开区蒸汽站及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1.2项目编号:0222
1.3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经开区(具体地点以签订合同为准)
1.4建设规模:本项目在木兰县经济开发区内新建蒸汽锅炉房一座,安装2台40t/h链条炉排蒸汽锅炉及配套附属设施,并预留一台40t/h锅炉扩建位置,以满足木兰经开区内企业生产用蒸汽需求,同时新建热源至各用汽企业蒸汽管道总长度约2.5公里,工作管最大管径DN400。
1.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6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转,直至达到运行标准。
1.7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为木兰经开区蒸汽站及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完成采购范围内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检验调试、竣工验收、售后服务及其运行技术培训指导等工作内容。
1.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9最高投标限价:30785090.86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B)级及以上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
2.2同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应当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制造商和其委托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或者一个制造商委托的多个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按否决投标处理;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2.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2.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7月19日08时00分至2025年07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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