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999,400.00元
采购包1(厦门市公安局民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5,999,4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999,4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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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18049900-其他保险服务 | 厦门市公安局民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 | 3(年) | 否 | 采购名称:厦门市公安局民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采购目标:根据厦门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委发6号)文件要求,为全局民辅警购买3年意外伤害保险;采购数量:按220元/年/人标准采购,每年人员约9090人(以实际采购人数为准);采购效益: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原则,为广大民辅警提供最优保险方案。 | 5,999,4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本项目的保险生效日为2025年10月16日零时起至2028年10月15日24时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在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关于“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要求的基础上,对于厦门市政府采购项目,还应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 2020〕14号)及《关于加强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门市财政局2021年7月23日发)的文件精神,并增加以下内容:(1)资格审查时,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增加:信用中国(福建厦门)(credit.xm.gov.cn)(2)采购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应当会同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等渠道查询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重点是行政处罚信息),发现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可能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应当核实确认,确实存在重大违法记录情形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监督检查。;(3)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提供许可证有效扫描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7-18 至 2025-07-2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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