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集中询比项目,为2025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无线网络极简站工程监理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1.2采购内容
序号 |
标包 |
实施区域 |
产品名称 |
预估数量 |
1 |
标包1 |
三元、永安、清流、明溪 |
无线网络极简站工程监理服务 |
80个 |
2 |
标包2 |
大田、将乐、沙县、尤溪、宁化、建宁、泰宁 |
无线网络极简站工程监理服务 |
125个 |
(1)预估金额:【12.30】万元(不含税),其中标包1预估金额:4.80万元(不含税),标包2预估金额:7.50万元(不含税);
(2)项目类型:【服务】;
(3)★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工期):以实际委托订单为准。
(4)★监理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电信的内部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监理的要求。
(5)技术要求:以询比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1.3本项目各标包成交候选人数量为【2】个,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成交供应商份额比例为100%,成交供应商份额=采购预估含税金额*成交供应商份额比例=预估不含税金额*(1+响应税率)*成交供应商份额比例。
1.4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情况详见1.2询比内容。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无论供应商欲投递哪个标段,均需在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报名公共标段,并仅在公共标段上传相应的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所有标段均使用此公共标段上传的商务技术参选文件,公共标段唱价仅为了导入商务技术参选文件。报价文件需按所投递的相应标段分别上传。))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供应商在基准单价(600元/个)基础上进行折扣报价,最高响应折扣限价为1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以下有效的(1)(2)资质之一:
(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通信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注:上述证书如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至响应截同止时间,若企业的资质证书上注明的有效期已超期的(若证书已延续成功但尚未发放新证的,需时提供延续证明材料扫描件):
1)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应提供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资质延期文件。
2)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应提供相应资质审批部门或其上级部门发布的资质延期文件。
2.1.5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以下人员(各标包的以下三类人员可以复用):
(1)企业主要负责人一名,具备有效的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证明材料;
(2)总监理工程师一名,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通信工程)、具备有效的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证明材料;
(3)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具备有效的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证明材料。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询比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询比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与本询比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监理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8日12时00分至2025年7月21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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