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07-23 10:00:00
中交路建水藤龙威项目 (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商品混凝土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用商品混凝土采用电子化公开招标投标方式,招标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组织单位: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顺德水藤龙威材料城路口立交改造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顺德区乐从镇,路线基本呈南北走向,起点与龙江二桥项目高架桥顺接,向跨越环镇南路后落地,顺接现状省道S121线,路线全长约 0.961km,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兼城市道路功能。主线双向6车道,设跨线桥1座,桥梁总长 697m;辅道双向4车道,设置两条落地匝道,其中A匝道路线全长0.366km,B匝道路线全长 0.360km。工程所在地点:佛山市顺德区。
预计开工日期:2025.6.19
预计完工日期:2028.6.15
工期:1095天
(如需现场查看请与项目联系 物装部:黄部长联系电话:16623166110)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物资采购招标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附表。
2.2.2 本次招标的商品混凝土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2.3本次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的供货期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6)中交招采网平台(网址:https://zjzcw.iccec.cn)供应商门户网站注册,并获批准,取得合格供方资格的生产方或代理方。
3.2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新证是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一般纳税证明必须提供以下任何一种资料: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表;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税务登记证书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新版营业执照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正规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质量检测报告,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交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交通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近三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产品质量方面的诉讼案件。
(4)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最近三年内供应中标国家同类重点建设大型、特大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与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华南工程有限公司合作的同类工程供货业绩优先)。
(5)履约信用要求:近几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可附“信用中国”征信查询情况);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须提供由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同时,要求提供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6)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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