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5
项目名称:台江县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职校校舍改造及设备更新项目
项目序列号:ZFCG20250716010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1001908.94元
最高限价(元):939267.91元
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
标项
标项名称:台江县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职校校舍改造及设备更新项目(A包)
数量:批
预算金额(元):39972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A包):实训室(教室)改造
备注:
标项
标项名称:台江县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职校校舍改造及设备更新项目(B包)
数量:批
预算金额(元):602183.94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B包):新建烹饪热菜实训室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或 2024 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包含: 三表一附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单位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资格证书、审计人员的注册证书)或承诺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5 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非纳税组织或纳税零 申报的供应商提供相关佐证证明材料)和提供 2025年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不需缴纳的,需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扫描件盖电子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 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7日23时59分至 2025年07月29日 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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