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山西省五台山国有林管理局晋北地区高原风沙源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监理(招标项目编号:D3201150734004414001),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审批函〔2024〕135号,初步设计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审批函〔2025〕228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山西省五台山国有林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中央资金支持外,其余资金由地方配套解决。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非沙化土地治理12万亩,包括人工造乔木林4.1万亩、人工种草5.4万亩、封山育林2.5万亩。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一标段:
以下项目的监理工作,具体为山西省五台山国有林管理局晋北地区高原风沙源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非沙化土地治理 12万亩,包括人工造乔木林4.1万亩、人工种草 5.4万亩、封山育林2.5万亩。
2.2招标编号:RFHZ-FW-20250718
2.3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及标准
2.6招标范围:本次监理负责山西省五台山国有林管理局晋北地区高原风沙源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全过程工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实施阶段、管护阶段、质量进度、投资管理、安全控制、工程变更或延期的审核、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督促承包方强化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及工程验收后的结算审核工作的全部监理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3.2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07-17 18:30至2025-07-22 18: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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