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南通(通州湾)2×100万千瓦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已由江苏省发改委核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华能沿海(南通)能源电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为了提高通州湾示范区的基础产业配套能力,拟在通州湾示范区建设2×100万千瓦煤电项目。本项目已纳入全省“十四五”支撑性调节性电源项目规划建设实施方案,为二次再热大型清洁高效煤电机组,建设目标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内同类型电厂,确保国家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金奖。
通州湾2×100万千瓦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在通州湾示范区厂区永临结合楼办公场所,需配套实施该办公场所的无线、机房设施等采购及安装服务。
2.2交货/施工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一港池东岸北侧项目建设地。
2.3交货期/施工期:2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总工期不变;若发生不可抗力等情况,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无条件服从总工期变更的安排。
2.4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的主要内容包括(包含但不限于):永临结合办公楼层一楼至四楼的无线相关设备以及一楼机房相关设备的采购、设计、安装,确保无线信号全覆盖。详细工程量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5其他需要说明内容: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定成交总价(若发生考核,采购人结算时有权扣减费用;若合同约定某子项未做,结算时扣除相应费用)。
(2)本项目需采购人在获得相关机构和上级公司批复后,方可与成交人签订合同。若相关机构或采购人上级公司因政策变化,取消本项目,则不执行本次采购结果,且从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起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包括经济、时间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补偿。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通用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1.2供应商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提供承诺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中国华能和中国中煤供应商黑名单、停用供应商名单内(停用期内)(提供承诺函);
(3)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记录截图);
(5)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记录截图);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
3.2供应商专用资格要求: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至少具有1个信息系统集成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①双方签订的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若合同中未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内容的,需提供技术协议复印件或经业主确认的供货设备规格型号内容的证明材料等;②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业绩。
3.2.3是否允许联合体:不允许联合体。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供应商可于2025年7月17日8:30时至2025年7月21日下午5:00时期间获取询价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2日9: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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