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编号:FA2
三、项目概述:采购保亭县分公司三道农场、毛岸营业所尾箱每天早晚各一次武装押运服务,合同期限2年,采购金额50.576万元。
四、招标内容:拟采购保亭县分公司三道农场、毛岸营业所尾箱每天早晚各一次武装押运服务,采购金额50.576万元,费用由保亭县分公司承担,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注: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50.576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的截图、未被列入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5.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7.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评标阶段,由招标代理机构在系统中查询)。
8.投标人须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押运服务许可资质(提供相关证书,并加盖公章)。
9.投标提供的运钞车性能和安全标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行业标准《GA 164-2018专用运钞车防护技术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7月17日至 2025 年07月23日,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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