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B1合同段,项目名称已由发改委立项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复建设,建设单位为:东宁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已具备本次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东宁市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B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和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现对施工用外加剂、钢纤维、聚丙烯纤维、压浆料、粉煤灰采购进行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本标段为东宁市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B1合同段,工程内容为东宁市农村公路现存四、五类危桥30座,拆除重建。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6535.6万元,预计项目施工工期620日历天。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询价采购方式。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外加剂、钢纤维、聚丙烯纤维、压浆料、粉煤灰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物资经营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有招标物资相应的配套生产、检测设备,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具备招标物资所需的生产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必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证明材料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章);或三证合一后,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不提供以上材料则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全项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行业最新标准以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生产、供应的能力以及应具有良好的销售业绩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6)履约信用要求:①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②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3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③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7)其他要求: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招标人可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进行二轮谈判报价。
二、询价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20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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