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11011
项目名称:安保科安防设施项目-昌平区南邵分园安防设施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145.31367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45.31367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安保科安防设施项目-昌平区南邵分园安防设施购置项目 |
145.313676万元 |
1批 |
为昌平区南邵分园安防设施购置,主要包括安防系统、教委高清及一键报警系统、周界入侵报警系统(张力围栏)、防冲撞设施、电子巡更系统等,具体采购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预留采购项目不低于预算总额的40%(58.12547万元)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预留份额的70%(40.687829 万元)。
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上述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如供应商为小微企业,视同满足本项目中小企业政策要求,无需进行分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售后服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保障能力。
(2)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中,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7-17 至 2025-07-23 ,每天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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