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全媒体工作中心运营服务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GBF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服务质量要求:服务要求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规范以及采购人的实际需求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采购主要内容:
(1)负责贵州消防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运营,贵州消防网站参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等文件,每周更新不少于3条,全年更新不少于200条。贵州消防微信公众号根据工作情况实时更新,每天更新不少于1条,全年更新不少于500条。贵州消防微博根据工作情况实时更新,每天更新不少于5条内容,全年更新不少于2000条。短视频平台号根据工作情况实时更新,每周更新不少于1条,全年更新不少于60条。
(2)根据工作安排,制作各类视频产品,包括汇报片、宣传片、火灾警示片等。每年视频类片子制作不少于50分钟。
(3)根据工作需要,在总队重大活动期间,派遣人员保障现场照相摄像及直播等工作,参照往年情况,全年类似大型活动总计不少于15天,活动期间每天派遣人员不少于6人。
7.预算金额:743000元。
8.最高限价:本项目为下浮率报价,最高限价:下浮率0%。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11.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到期前,采购人对履约服务进行综合评价考核,考核合格续约一年,最多续约两次)。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至今任意时间开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信用信息: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7日09时00分到2025年07月25日17时00分
四、响应文件提交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9日09时30分前(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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