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编号: 0025-00010224
预算金额(元): 3336000元(国库资金:3336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3336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J1监舍楼辅楼(过街楼)维修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33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J1监舍楼辅楼(过街楼)维修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至项目验收完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中小企业产品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3)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4)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财政部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财库〔2019〕19号文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实行优先采购;对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方能享受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策;(5)购买国货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6)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300号),本项目中小企业所属的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须系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采购活动);
4、供应商应同时具备以下施工资质: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或以上资质;2)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施工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或以上资质。
5、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为准(通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zjw.sh.gov.cn 查询、打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7 天内打印有效))。
7、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6日至2025年07月23日,每天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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