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预算:预估本次采购金额不含税109836.60元,含税117356元。其中维护部分含税102356元,税率6%,设备部分15000元,税率13%
1.6 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按折扣(非OFF)报价,最高响应限价为报价折扣(非 OFF)1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将否决其响应。
1.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8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100%。
2.1采购内容:采购小区的系统烧录、无法烧录设备的更换主机设备及线路、大功率设备及更换、视频监控、消防器材、车棚、广告灯箱、照明灯等设备设施维护,及其他成本和维修材料。
2.2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4实施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采购人要求。
2.6技术标准要求:合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1.2财务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企业资质:供应商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及承试类,电监会或能源监管办颁发)
(3)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证书电子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如供应商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供应商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3.1.4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至少1人;
(2)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至少1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1人;
(4)电工人员,具备低压电工证的特种操作作业人员至少1人;
(5)登高人员,具备登高证的特种操作作业人员至少1人。
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证书扫描件或电子件、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近6个月中的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扫描件或电子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人员若为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
3.1.5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签订的类似代维业绩,且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评审依据:①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发票或甲方证明材料的时间和金额为准;②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电子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③若是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电子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加盖甲方印章)、或框架合同关键页+框架合同对应的发票、或框架合同关键页+框架合同对应的甲方证明材料(加盖甲方公章并提供甲方联系人),同一份框架合同仅认可订单或发票或甲方证明其中一类证明文件,若同时提供多种证明文件的以时间早者为准。④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予认可。]
3.1.6控股管理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2年7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20年7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20年7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列入总部/江苏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列入响应同类产品 “中国铁塔总部级/江苏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3.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供应商不满足以上任一资格要求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否决其响应或取消其成交资格。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
5.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6日00时00分至2025年7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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