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南部新城市政排水防涝工程(三期)2标段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402-441481-04-01-472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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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兴宁市南部新城市政排水防涝工程(三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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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兴宁市南部新城市政排水防涝工程(三期)2标段初步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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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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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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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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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兴宁市42号区周边段和四馆一场周边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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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除争取上级资金及债券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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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 |
建设DN500~DN1500排水管网总长约625米,其中42号区周边(横一路160米、纵二路225米),四馆一场周边(横一路240米)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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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初步方案设计、设计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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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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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552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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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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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的工程设计资质。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设计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市政相关专业指:市政、道路、桥梁、路桥、市政道路、市政桥梁、市政路桥、道路与桥梁、道路桥隧、给排水、风景园林等。)。 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信誉要求:自2025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以及“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提供信誉承诺函)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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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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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请登录)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请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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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8月5日18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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