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采购预算:215万元;
6、交货时间:合同签署完成后20个工作日;
7、交货地点: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指定地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年至2023年之间的,提供2021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前近半年任意连续一个月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提供企业承诺书。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15日00:00起至2025年7月22日下午23:59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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