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山煤矿柴油机单轨吊发动机维保项目需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完成,针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特邀请不特定单位前来参加谈判。 2.项目名称:高山煤矿柴油机单轨吊发动机项目 3.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已落实 4.项目内容:响应人应对单轨吊发动机气门、活塞、缸套、曲轴、活塞环、大瓦、小瓦等零件进行检查,发现损坏的配件应更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高山煤矿柴油机单轨吊发动机维保配件明细一览表,经维保后发动机性能恢复出厂时的85%以上,确保安全可靠运行。 5.本项目最高采购限价为350000.00元,高于采购限价为无效标。 6.本项目工期: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7.响应人资格条件: 7.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7.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最新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7.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证明材料以近三年的合同扫描件为准。(承诺函格式自拟) 7.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公司,提供已有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不满一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7.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响应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响应人取消其响应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自拟) 7.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分包。 7.8.本项目不允许被河南能源集团公司、贵州豫能投资有限公司及高山煤矿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招标采购活动。 7.9.单位负责人或董事、监事、高管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8.响应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采购文件售价: 8.1.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15日09时00分到2025年07月21日15时00分。 8.2.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可开收据,但无发票),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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