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项目名称:辽宁太子河抽水蓄能电站营地及施工供电工程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
1.采购条件
辽宁太子河抽水蓄能电站营地及施工供电工程已由公司批准,资金来源为项目工程进度款,采购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北京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辽宁太子河抽水蓄能电站是国家“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位于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县和明山区境内,电站距本溪市公路距离约 45km,距沈阳市公路距离约 110km。电站建成后主要服务于辽宁电网, 装机容量为 1800MW(共 6 台机组),连续满发小时数 6h,电站额定水头 427m。
电站枢纽工程由上水库挡水建筑物、 下水库挡水及泄水建筑物、 输水系统建筑物、地下厂房、 主变洞、 地面开关站及其附属建筑物、 补水系统等组成。 上水库为沥青混凝土面板堆石坝, 最大坝高 69m, 正常蓄水位 688m, 死水位 657m, 相应调节库容 1113 万m3; 下水库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 最大坝高 73m, 正常蓄水位 251m, 死水位 222m, 相应调节库容 1176 万 m3; 输水系统全长约 2964m, 引水及尾水均采用一管三机的布置方式。
2.2采购范围:下水库业主营地,商品混凝土采购内容为普通商品砼(C15-C35)、抗渗商品砼P8如下:
普通混凝土C15预估数量765.27m3;普通混凝土C30预估数量9045.2m3;普通混凝土C35预估数量6.5m3;抗渗商品砼C30P8预估数量1678.03m3。 上述混凝土最大月需求量3000m3;施工范围:下水库(业主营地)宿舍楼、综合办公楼、接待中心、中控楼、活动中心、食堂等19个单体。
2.3 交货时间: 按批次交货,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要求的发料时间2小时内按要求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2.4 交货地点:辽宁省本溪县本溪满族自治县高官镇羊角沟村、本溪市明山区金坑村施工现场
2.5 质保期: 从工程所有混凝土工程施工完毕且总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量保证期为 12 个月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符合应答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业绩要求:具有为大中型建设项目提供类似产品销售业绩,提供近3年内至少3份具有相同的合同业绩及相关文件。
3.3 信誉要求:誉良好,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平台”等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近3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无违法行为。
3.4注册要求:(请登录)
3.5其他要求: 应答单位商混站距离本项目位置在40公里以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 年 07 月 22日至 2025 年 07 月 29 日。
截标/开标时间:2025-7-29 15:00:00
项目类型:货物采购
招标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北京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5-7-15 11:21:44
公告签收登记截止:2025-7-20 10:00:21
辽宁太子河抽水蓄能电站营地及施工供电工程项目商品混凝土竞争性采购公告1.采购条件
辽宁太子河抽水蓄能电站营地及施工供电工程已由公司批准,资金来源为项目工程进度款,采购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北京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辽宁太子河抽水蓄能电站是国家“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位于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县和明山区境内,电站距本溪市公路距离约 45km,距沈阳市公路距离约 110km。电站建成后主要服务于辽宁电网, 装机容量为 1800MW(共 6 台机组),连续满发小时数 6h,电站额定水头 427m。
电站枢纽工程由上水库挡水建筑物、 下水库挡水及泄水建筑物、 输水系统建筑物、地下厂房、 主变洞、 地面开关站及其附属建筑物、 补水系统等组成。 上水库为沥青混凝土面板堆石坝, 最大坝高 69m, 正常蓄水位 688m, 死水位 657m, 相应调节库容 1113 万m3; 下水库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 最大坝高 73m, 正常蓄水位 251m, 死水位 222m, 相应调节库容 1176 万 m3; 输水系统全长约 2964m, 引水及尾水均采用一管三机的布置方式。
2.2采购范围:下水库业主营地,商品混凝土采购内容为普通商品砼(C15-C35)、抗渗商品砼P8如下:
普通混凝土C15预估数量765.27m3;普通混凝土C30预估数量9045.2m3;普通混凝土C35预估数量6.5m3;抗渗商品砼C30P8预估数量1678.03m3。 上述混凝土最大月需求量3000m3;施工范围:下水库(业主营地)宿舍楼、综合办公楼、接待中心、中控楼、活动中心、食堂等19个单体。
2.3 交货时间: 按批次交货,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要求的发料时间2小时内按要求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2.4 交货地点:辽宁省本溪县本溪满族自治县高官镇羊角沟村、本溪市明山区金坑村施工现场
2.5 质保期: 从工程所有混凝土工程施工完毕且总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量保证期为 12 个月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符合应答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业绩要求:具有为大中型建设项目提供类似产品销售业绩,提供近3年内至少3份具有相同的合同业绩及相关文件。
3.3 信誉要求:誉良好,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平台”等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近3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无违法行为。
3.4注册要求:(请登录)
3.5其他要求: 应答单位商混站距离本项目位置在40公里以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 年 07 月 22日至 2025 年 0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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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kai@dlzb.com
电话:010-53658213
QQ:16346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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