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HFNB
三、项目说明:
1、项目概况: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消防工程采购,包含消防设施施工(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应急灯及疏散指示灯系统、消防排烟系统),消防设施检测等,包含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3、工期:55日历天。
4、服务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南段325号(1-1、1-2、1-3、1-4)。
5、报价方式及合同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6、子包号划分:一个子包。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依法须经批准获得许可的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单位近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近6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当天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递交响应文件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公示期间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成交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
6、特定要求:
(1)供应商自2022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银行机构同类项目(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项目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复印件、②交工或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采用资格后审。
五、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1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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