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588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黔南州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项目 项目序列号:ZFCG202********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采购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2021年出具的(有效期内)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信用中国”站、中****国政府采购(********)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或提供2025年1月至今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以投标供应商承诺函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有效凭证指:提供供应商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征税机关出具加盖公章的完税证明文件或自主电子缴税银行付款凭证,零申报的供应商只需提供零申报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有效凭证指: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信用中国”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http://********)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页截图【以上所有信息查询时间要求为招标公告发布当日起至开标前一天内任意时****间;提供带址及版权信息的查询页面完整的彩色查询记录截图(完整清晰)****,并承诺本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本项目是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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