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集中询比项目,在数字化转型浪潮的推动下,中小企业对信息化工具的需求已从单一功能应用转向全场景协同整合。众多中小企业存在跨部门协作效率低、流程审批周期长、数据孤岛严重等问题,直接导致运营成本增加及市场响应能力滞后。与此同时,传统本地化办公软件因部署复杂、维护成本高、功能割裂等缺陷,难以满足企业对灵活、轻量化及协同化的需求。“中小企业信息化产品”作为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综合服务平台,致力于构建协同办公、财税管理、行政人事、营销获客等核心模块,助力企业实现基础业务的数字化升级。不仅能够帮助中小企业打破信息壁垒、优化资源配置,更能通过标准化产品快速复制,降低客户采购与运维成本,进一步巩固在中小企业服务市场的竞争优势。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1.2采购内容
序号 |
业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1 |
中小企业信息化协同办公能力服务集中采购 |
数据安全能力、数据存储能力、数据监控能力、数据转换能力 |
(1)预估金额:【943,396.23】元(不含税);
(2)项目类型:服务;
(3)技术要求:以询比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4)商务要求:
①★保修期:自验收合格证书签署之日起提供【36】个月的保修期;
②★服务对接:框架合同签订生效后,供应商应根据合同进度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日内完成系统的对接及联调工作;
③★交付期:在本项目框架协议签订后,成交供应商须在每个订单下达后【30】日内完成相关技术服务;
④★服务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⑤★本次询比不允许转包、不得违法分包。
1.3本项目成交候选人数量为【1】个,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成交供应商份额比例为100%,成交供应商份额=采购预估金额*成交供应商份额比例。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折扣限价,最高响应折扣限价为100.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折扣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供应商至少须提供【1】份【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前在国内同类项目业绩情况(同类项目定义:【软件开发服务相关】)。
(5)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6)询比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响应均将被否决。
技术规范书中标识“★”且需提供证明材料的条款:
①为保障项目的顺利进展,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专业技术服务团队,人员数量不得低于【3】人。需提供承诺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连续【3】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日当月)。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我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4日18时00分至2025年7月17日18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QQ:484924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