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肇庆市鼎湖区消防救援大队伙食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2.504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2.504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限 |
伙食配送服务 |
1家 |
1年(具体起止时间在合同签订时落实) |
备注:
1.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书。
2.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食材采购的品种、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要为准进行供货,按实际供应数量每月结算,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改本项目的规模和金额的权利,请供应商自行估算项目可能产生的经营收入及预测经营风险。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起止时间在合同签订时落实)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属于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允许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模板详见公告附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模板详见公告附件。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模板详见公告附件。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模板详见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供应商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提供承诺函)。3.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本采购包属于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允许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5.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且近五年内未发生过任何食品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供应商对本采购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5日 至 2025年07月21日,每天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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