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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国电信青秀区分公司饮用水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地区:南宁市 日期:2025-07-14 资质要求:食品经营许可证 打印 分享 推荐投标企业 距离截止剩余: 6 12小时 5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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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就2025年中国电信青秀区分公司饮用水服务采购项目需要的服务进行采购。

1.2采购内容:拟采1家服务供应商,对中国电信青秀分公司办公饮用水提供服务,具体技术参数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3采购预算为88149.99元(含税)。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框架采购合同,实际总需求数量以实际订单结算为准,结算根据成交人的成交单价和采购人确认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结算,框架合同金额为履行金额上限。

1.4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实际执行的项目结束时间以“采购金额累计达到项目采购总预算的时间”或“服务期”先到者结束。

1.6服务地点:广西南宁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1.7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单价限价为22.12元/桶(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单价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合格有效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说明: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供应商具备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承接饮用水类产品销售或饮用水类产品配送服务项目有效合同业绩至少一份(根据询比文件业绩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2.3供应商应具备以下任意一种资格条件:

(1)食品生产许可证;

注:须提供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2)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须提供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3)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

注:须提供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属地市场监管平台核发有效期内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扫描件或提供正在申办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的证明材料(如申办的受理通知书、电子回执单或者其他与监管单位沟通情况等材料)或承诺如在本项目成交,将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前获得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提供承诺函),否则不予认可。

2.4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标准,并提供2025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至少一份产品检验报告(具有国家权威检验机构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其检验结果需为合格(需提供检验报告扫描件,所有检验报告须有检验机构盖章为有效;若提供多份检验报告,以距离响应截止时间最近的一份检验报告为准,其他检验报告无效)。

2.5本项目服务人员基本要求为:2人。

备注:须提供人员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须提供供应商为其人员缴纳的2025年1月起至响应截止时间任意连续3个月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或供应商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扫描件。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7联合体:不允许。

2.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5日8时30分至2025年7月18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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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

 
附件下载:2025年中国电信青秀区分公司饮用水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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