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通过活动营销和会议营销,展示企业的产品及服务,向潜在客户和现有客户展示企业的实力和专业性,现采购2025年活动营销类业务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行业会议/展会:参与行业内重点的人工智能/通信/5G/云服务会议。
2)产品推介会:面向重点客户、BG的客户经理、解决方案经理进行产品能力介绍。
3)客户推介会:针对潜在客户(行业客户、生态合作伙伴),重点介绍数智产品及能力。
1.1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项目名称 |
预估金额-不含税 (人民币:万元) |
预估金额-含税(按增值税税率6%计) (人民币:万元) |
实施地域 |
2025年深圳数智活动营销类业务服务框架采购 |
28.301887 |
30.00 |
深圳市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服务时间:由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或合同金额结算完毕为止,以最先达到为准。
(2)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2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响应下浮费率必须大于或等于零,如下浮费率超过允许浮动范围或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询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
2.1.3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3年(2022年7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宣传推广类的相关经验。
备注:(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发票);如提供的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结算表及对应的发票为依据,最终该框架合同有效业绩以发票合计金额为准。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响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4 项目团队要求:
供应商须至少配备4名项目团队成员,其中包括项目负责人1名,其他团队成员不少于3名;须提供以上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的人员列表,同时提供所有成员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3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供应商)、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1)项目负责人须提供2024年7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在报价单位负责过的同类项目业绩(宣传推广类)(须提供相关项目清单列表并加盖公章,以及同类项目经验证明材料,如合同、项目甲方出具的证明等,无提供者或证明材料无法证明的,不予认可)。
(2)供应商对于项目需求响应时间要求在24小时以内,接到通知后30天内完成活动的活动策划、组织协调及执行。项目执行期间,除非甲方同意,供应商不得更换项目团队(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供应商须承诺成交本项目后在项目服务期内按照甲方要求,至少安排2名项目团队人员在项目所在地提供驻点服务,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备注:如法人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1.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如涉及联合采购,请同时明确其他联合采购方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相关规则]】
(17) 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5日00时00分至2025年7月17日2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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