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南联2025年集中采购机上葡萄酒(保税)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本项目共有2个标包,每标包各选定1家中标供应商,负责向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供应机上保税葡萄酒。项目预算金额4508000元(包A:3968000元,包B:540000元),签订3年的框架合同。本项目可兼投兼中,投标文件必须按所投子包单独制作和单独递交。
项目包 |
项目编号 |
物料名称 |
单位 |
规格 |
产地要求 |
预估 采购数量 (瓶) |
采购限价 (保税) (元/瓶,人民币) |
合计金额 (保税) (元,人民币) |
包A |
CZ2025000518/01 |
法国罗纳河谷艾米塔吉法定产区干红葡萄酒 (保税) |
瓶 |
750ml |
法国罗纳河谷艾米塔吉法定产区 |
64000 |
62 |
3968000 |
包B |
CZ2025000518/02 |
澳洲玛格丽特产区干白葡萄酒 (保税) |
瓶 |
750ml |
澳洲玛格丽特产区 |
10000 |
54 |
540000 |
注:1、以上均为【不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1 |
本项目采购内容 |
根据招标人机供品订购单的要求分批供货,保税酒能配送广州、北京大兴基地等招标人保税仓库 |
保税酒收到招标人订单后120个日历天之内交货;运输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运输所需费用和交货前货物的风险均由投标人承担)。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9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投标人,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地区(含港澳台)的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证书扫描件及中文译本,并应附有供应商或其负责人的签章(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供应商所提供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符合此项要求,下同)。
2.2投标人需具备相应项目的经营权和能保障本项目履行的生产能力(详见下方2.2.1及2.2.2):
2.2.1国外酒商、酒庄类:
(1)国外酒庄必须具有独立的贸易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国外酒商必须在中国设有联络处和中国联络人,国外酒庄必须在中国有联络人。(1、国外酒商提供中国境内办公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2、国外酒商、酒庄提供中国联络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国外酒商所投酒类必须具有酒庄授权书且授权有效期能覆盖项目合同期,或具有酒庄针对本项目的独家代理权且授权有效期能覆盖项目合同期。酒庄自行投标的除外。(提供所投产品代理授权书或经酒庄授权的独家代理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授权期限短于本合同有效期,须补充授权到期后可继续获得授权的说明材料)
(4)投标人供货能力能保证在合同期内的需求量。(提供响应材料并加盖公章)
2.2.2 国内代理商:
(1)投标人必须有国内保税仓,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提供拥有保税仓库使用权或租赁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且证明材料中须体现保税仓库的面积)
(2)所投酒类必须是酒庄在中国境内的总代理或具有酒庄针对本项目的独家代理权,代理有效期须覆盖本项目合同期,授权链条需完整。(提供所投产品代理授权书或经酒庄授权的独家代理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授权期限短于本合同有效期,须补充授权到期后可继续获得授权的说明材料)
(3)投标人供货能力能保证在合同期内的需求量。(提供响应材料并加盖公章)
2.3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中信用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23】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uyu@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84703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