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司2025年药乡林场防火监测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司2025年药乡林场防火监测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T20250714162)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采购2台热成像双光谱中载云台设备,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本项目不含税预算金额84150元,含税预算金额95089.5元,签署合同时根据供应商填报的增值税税率进行实际计算。
1.6 标包划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1家供应商,份额100%。
1.7 本项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单价42075元,供应商报价超过对应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采购2台热成像双光谱中载云台设备,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2交货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甲方指定地点。
2.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4质保期:自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60个月。
2.5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注: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3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4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5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山东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同类货物“中国铁塔全国级/山东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与其他供应商“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的。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内容的承诺书。
3.7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违法分包。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4.询价文件的获取
……
4.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17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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