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金城江铁路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服务工作。
2.采购人:广西宁铁资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4.项目概况:金城江铁路采石场位于金城江区火车站货场北面山顶,采石场总面积约284049.997平方米,需对采矿区约80785.461平方米,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工作(详见附件:界址点成果表)。金城江铁路采石场关闭后,需对采矿区。
5.采购需求:设计工作服务
6.采购数量:1家服务商,不接受联合体
7.服务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
8.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设计服务工作相关要求
1. 设计服务工作范围:对金城江铁路采石场80785.461平方米采矿区(详见附件:界址点成果表、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量汇总表)进行生态修复的方案设计和详细施工设计文件及相关服务 (设计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调查分析、方案设计、工程实施设计文件、预算文件、报河池市自然资源局、环保局的送审资料等)。
2. 质量要求:设计文件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技术规范》(DB 45/T 2875—2024)的标准和要求。并符合当地城乡规划、城市设计以及安全、绿色、节能、环保的要求。设计需将工程费用控制在约190万元限额内。
3.设计工作时限及相关要求:服务商(中商人)需在中商15天内提供设计方案及工程预算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如设计方案未被采纳或未通过评审,采购单位将不支付服务商(中商人)任何费用。
4.费用支付方式:设计方案被采纳并通过评审后,7天内支付设计费的30%,设计文件及工程预算经相关单位(部门)审查合格并批复后7天内支付30%,工程竣工通过验收后15天内支付剩余的40%。
5.设计工期:自收到采购单位提供基础资料之日起15日内提交项目设计文件;设计后续服务,从提交设计文件起直至工程竣工为止。
三、设计服务费用计费标准和报价要求
1.设计服务工作的计费和报价:依据《南宁铁路局关于调整铁路勘察设计费用标准的通知》(宁铁建24号文)作为此项目设计服务工作计费标准,设计工作服务费=修复工程费用*费率(3.0%)*降造(下浮)系数。服务商报价要求:设计服务工作在(宁铁建24号文)规定收费标准基础上,按降造(下浮)系数报价,有效降造(下浮)系数范围:10%~70%(精确到1%)。
2.当服务商的报价降造(下浮)系数小于10%时,其报价无效。
3.当服务商的报价降造(下浮)系数大于70%时,其报价无效。
四、服务商基本条件
1.资质条件:
(1) 服务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服务项目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国铁集团通报的黑名单内单位不准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
(2)服务商须同时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土地整治资质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目前营业正常,无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服务商须为一般纳税人,具备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业绩要求: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前五年内承担过1项或正在承担1项类似工程设计工作业绩。
4.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2022年7月~2025年6月)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
服务商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的黑名单内
(2)服务商没有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自治区、市书面认定受到从业限制,且与此工程参建各方均无隶属关系和利益关系。
(3)与采购人没有任何相关事宜的纠纷,在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内没有竞商违规行为和合同履约违约行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司)公章。
五、报名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8日截止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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