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福建省高速公路2025年家电设备集中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请登录)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福建省高速公路2025年家电设备集中采购,项目采用统招分签方式执行,项目成交结果执行期内,成交单位须按成交结果(各类物资单价)供应本项目所需物资,具体采购数量以项目需求单位实际需求为准。
4、采购内容及合同包划分:
合同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含税单价、含税合价 |
技术参数 |
含税总价最高限价(单位:元,固定增值税税率:13%) |
一 |
包括但不限于冰箱、除湿机、电磁炉、电饭煲、电视、豆浆机、烘干机、净水器、开水机等 |
详见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
详见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
2629712.00 |
备注:
(1)供应商必须对合同包所有品目设备进行响应报价,不得仅对本项目中的部分设备进行响应报价,同一设备不能出现多个响应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所投设备的含税单价、含税合价、含税总价响应报价不得超过对应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供应商所投上述设备须为苏宁易购、京东、天猫任一平台的产品品牌旗舰店或平台自营店的在售商品且所投设备含税单价应不得高于上述任一旗舰店或平台自营店的国补前销售价。
(3)需求单位有权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数量和款项,最终结算以实际采购数量和款项为准,采购人不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的实际采购金额,含税总价最高限价、含税合价最高限价不作为采购金额承诺,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由此可能导致的各种风险。
5、成交结果执行期:1年,结果执行期开始之日以项目成交通知书所载时间为准。
6、采购模式:成交人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在集采商城上(https://gsjc.fjetc.com/SCGYS/home)完成所供应物资上架,由需求单位在集采商城上完成采购下单。
7、交货期限:每批次货物应在需求单位下达采购订单后15日内完成交付。
8、交货地点:福建省内需求单位指定地点,包括但不限于福建省高速服务区、收费所站、养护中心、路勤中心、机维中心及需求单位办公点等。
9、本项目响应报价包含设备的制造、包装、运输(含高速通行费)、装卸、保险、安装(含高空作业费)、现场施工、调试、检验检测、售后服务、技术支持与培训等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全部人材设备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2)信誉要求:
①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shixi/)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shimig.gsxt.gov.c/)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管理而无法查询的单位不作要求)
(3)每个供应商应参加 1 个合同包响应,但每个供应商只允许成交 1 个合同包。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响应报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资格后审,经评审的最低评审价法。
四、响应保证金的递交
(请登录)五、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请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至 2025 年 7 月 17 日,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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