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采购公告
1. 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方式为:公开竞争性选拔
2. 采购内容及范围
(1) 项目概况
包件 1,包件 2:S31泰新高速公路起自泰安市泰山枢纽(泰新高速与京台高速交叉),止于新泰市新泰枢纽(泰新高速与京沪高速、新台高速交叉),全线均位于泰安市境内,原为国家主干线京沪高速(北京-上海)的一部分,是《山东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2023-2035年)》中“12811”高速公路网中联络线。 第一合同段起迄桩号为K22+975-K42+360,全长19.385km,起点位于泰安市泰山区徂徕枢纽,与济泰高速、青兰高速相交,终点位于化马湾互通东南1.9Km处,路线整体走向为西北--东南方向,设计速度为120公里/小时,由双向四车道改扩建为双向八车道,途径徂徕镇和化马湾乡两个乡镇,合同总造价9.53亿元,计划工期3年。 (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共分为2个包件,具体信息如下表。 表 1-1 各包件信息表
包件序号 |
包件名称 |
作业内容及说明 |
拟选拔数量 |
备注 |
包件 1 |
桥涵施工劳务作业 |
竞选人负责桩头破除、垫层浇筑、模板搭设、混凝土浇筑、养护等作业。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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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 2 |
桥梁拆除劳务作业 |
竞选人负责本项目桥梁的拆除、解小等工作。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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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7 |
3.竞选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表1-2 各包件资格要求表
要求类型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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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 |
(1)竞选人应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并合格的劳务单位,企业信誉良好。若竞选人有意参加本次采购, (2)并不代表已成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权属单位认定的注册并合格劳务单位;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 包件 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包件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不接受联合体;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竞选; (7)各包件资质要求:包件1需满足下列各要求之一: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包件2需满足下列各要求之一: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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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无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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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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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
包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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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设备要求设置 |
(2)每个竞选人最多可以参与2个包件的竞选,只允许成交1个包件。
4.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7月14日9:00 到 2025年7月16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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