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JRQJTJY202506300901
1.采购条件
淮河能源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徽州至休宁管线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服务(重新采购)(重新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天然气徽州至休宁管线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服务(重新采购)(重新采购)
2.2项目地点:安徽省黄山市
2.3签订框架协议:否
2.4定商、定价:否
2.5服务范围: 天然气徽州至休宁管线项目(以下简称“休宁线”)沿线设置2座输气站(徽州合建站、休宁输气站),设计压力4.0MPa,管径DN300,设计输气规模为4.0×108m3/a,主干线起点位于黄山市徽州区徽州合建站,终点位于休宁县中心城区东北侧休宁输气站,管线长约16.5km。 供应商根据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采购人的要求对休宁线项目(涵盖输气站、已建成长输管道主干线)开展安全验收评价。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展实地调查、编制评价报告、组织专家评审、会后报告修改、公开相关信息,报相关安全主管部门备案(若有)、获得符合性意见(若有)等与本项目安全验收相关的所有内容,在验收办结后1年期限内需配合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现场核查及问题整改。
2.6服务期限:项目安全验收评价任务书下达后,40个日历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并取得符合性意见(若有)。
2.7付款方式:供应商提交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两个月内完成支付。
2.8采购数量(估算金额)1项
2.9采购明细:(详见公告附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有效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石油加工业、陆地石油天然气开采业或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且供应商在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完成技术服务机构备案。 注:提供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及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官方网站备案截图,须体现供应商名称及机构资质信息。
3.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至少具有1项石油天然气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或安全预评价)服务业绩。 备注:(1)业绩须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合同需体现石油天然气管线工程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或安全预评价)服务内容。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在招标人相同项目采购中被暂停采购尚未恢复,或被取消资格尚在处置期内。 (2)投标人未列入市场监督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人员要求:供应商应配备不少于2人的技术服务团队并提交人员名单和相关证书。其中一人为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三级及以上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7其他要求: 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要求,“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况进行安全验收评价,且不得委托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安全评价的同一安全评价机构”。依据上述规定:休宁线项目的安全预评价编制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采购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于2025年7月12日10时43分00秒至2025年7月18日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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