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塔式起重机招标人为__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_,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塔式起重机采购展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货物名称 |
数量(台/套)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项目概况 |
塔式起重机 |
1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完成制造,接到甲方通知1个月内完成安装验收 |
武昌造船厂区(武汉市新洲区双柳街星谷大道66号) |
作业半径:80m 最远处起吊能力:3.9t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涵盖塔式起重机,许可参数覆盖本次招标范围(须提供有效证书及型式试验证书)。
制造商资质要求:/
(2)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不得遮挡;财务会计报表上无审计机构盖章的,须补充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审计机构单位章的审计报告正文;新成立企业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告。
(3)投标人制造商业绩:近两年内有600T·m及以上塔式起重机销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相应业绩的合同协议书等关键页,签字盖章应齐全,需能够体现业绩主要内容、技术参数、签订时间等关键信息,若合同无技术参数需提供技术协议。
投标设备业绩:/
(4)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的结果为准。
(5)其他要求:
a所投货物原产地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
b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2025年7月11日23时0分至2025年7月22日0时0分。
4.2标书费:500元/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8月6日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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