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采购条件
沙洋公路一标项目部沥青采购已由中国葛洲坝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源为工程结算款,采购人为中国葛洲坝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事业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范围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 单位 暂定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备注
1 重交沥青 70#重交沥青 吨 530.2 荆门市沙洋县沙洋公路一标项目部施工现场 2025.7-2025.9 改性沥青:基质沥青为中石化“东海牌”沥青;重交沥青:金陵石化
2 改性沥青 SBS改性沥青 吨 237.8 说明:采购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结算以现场交付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
生产厂家(品牌)要求:改性沥青:基质沥青为中石化“东海牌”沥青;重交沥青:金陵石化。
2.2 交货时间:2025年7月-2025年9月
2.3 交货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十里铺镇(具体位置以项目部通知为准)
2.4 质保期:12个月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商务、技术及相关服务等能力。经销商需提供厂家授权。
3.2 业绩要求:具有该类货物近三年(2022年至2025年)供货的业绩1例。
3.3 信誉要求:应答人不得有外部失信记录(外部失信记录是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3个政府网站收录的供应商失信记录,主要包括近三年涉及围标串标、出借或借用资质证照、提供虚假材料、产品质量问题的行政处罚记录;黑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在集团和我公司以往采购和履约过程中无不良记录。
3.4 注册要求:……
2.注册合格的供应商。
3.5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应答。
3.6投标要求:交叉持股或高管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的采购;不同供应商不得使用同一设备终端查询同一采购项目信息(以下简称相同设备登录账号)、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违反上述要求的供应商,按如下方式处置:
1.供应商违反采购文件禁止事项的,其投标(响应)无效。
2.不同供应商使用相同设备上传同一标段(包)投标(响应)文件的,参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认定相关供应商串通投标,纳入黑名单管理,禁用三年。
3.不同供应商使用相同设备登录账号,且存在关联关系的,参照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的黑名单供应商认定条件,认定其采取不正当手段采取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供应商,纳入黑名单管理,禁用三年。
4.不同供应商使用相同设备登录账号,但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参照采购平台“重大违约失信认定标准”,认定其在资审时弄虚作假,纳入D级供应商管理,禁用一年。
4.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 7 月 16 日至2025年 7 月 21日。
沙洋公路一标项目部沥青采购已由中国葛洲坝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源为工程结算款,采购人为中国葛洲坝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事业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范围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 单位 暂定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备注
1 重交沥青 70#重交沥青 吨 530.2 荆门市沙洋县沙洋公路一标项目部施工现场 2025.7-2025.9 改性沥青:基质沥青为中石化“东海牌”沥青;重交沥青:金陵石化
2 改性沥青 SBS改性沥青 吨 237.8 说明:采购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结算以现场交付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
生产厂家(品牌)要求:改性沥青:基质沥青为中石化“东海牌”沥青;重交沥青:金陵石化。
2.2 交货时间:2025年7月-2025年9月
2.3 交货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十里铺镇(具体位置以项目部通知为准)
2.4 质保期:12个月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商务、技术及相关服务等能力。经销商需提供厂家授权。
3.2 业绩要求:具有该类货物近三年(2022年至2025年)供货的业绩1例。
3.3 信誉要求:应答人不得有外部失信记录(外部失信记录是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3个政府网站收录的供应商失信记录,主要包括近三年涉及围标串标、出借或借用资质证照、提供虚假材料、产品质量问题的行政处罚记录;黑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在集团和我公司以往采购和履约过程中无不良记录。
3.4 注册要求:……
2.注册合格的供应商。
3.5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应答。
3.6投标要求:交叉持股或高管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的采购;不同供应商不得使用同一设备终端查询同一采购项目信息(以下简称相同设备登录账号)、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违反上述要求的供应商,按如下方式处置:
1.供应商违反采购文件禁止事项的,其投标(响应)无效。
2.不同供应商使用相同设备上传同一标段(包)投标(响应)文件的,参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认定相关供应商串通投标,纳入黑名单管理,禁用三年。
3.不同供应商使用相同设备登录账号,且存在关联关系的,参照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的黑名单供应商认定条件,认定其采取不正当手段采取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供应商,纳入黑名单管理,禁用三年。
4.不同供应商使用相同设备登录账号,但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参照采购平台“重大违约失信认定标准”,认定其在资审时弄虚作假,纳入D级供应商管理,禁用一年。
4.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 7 月 16 日至2025年 7 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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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微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gwei@dlzb.com
电话:010-53341358
QQ:20105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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