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高刘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设计总承包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高刘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合经投〔2025〕 19号 )
1.4招标人:合肥空港经济示范区管理办公室
1.5项目业主:合肥空港经济示范区管理办公室
1.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高刘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设计总承包
2.2 招标项目编号:(请登录)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请登录)
2.5 建设地点:合肥经开区
2.6 建设规模:项目拟对高刘老集镇区域现有8公里道路进行改造提升,对老旧小区、街区约8.8万平方米进行环境提升。具体包括:1.高刘老集镇区域约8公里路网改造提升,包括路面改造、人行道铺装、给排水等管线、交通、绿化、照明、消防设施等,2.对小东郢、沈塘、北街老街、信德小区、长虹园景苑等城中村区域进行综合环境提升。包括雨污分流改造、室外飞线规整、消防设施改造、停车位改造、绿化、无障碍设施、社区文化等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等。道路为集镇道路(参照城市次干道、支路设计标准),排水管径为 DN500至 DN1200。
2.7 项目投资估算:11185.42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且质量回访合格为止,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约1500日历日)。
2.9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采用设计总承包方式以及设计所需的调查、勘察、测绘、物探、检测等工作。工作内容具体包括且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期的现场配合和技术支持等。主要设计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供电、通信等管线、消防、停车位、公共交通、绿化等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工程等。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161.91万元
2.13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3.1.1.1和3.1.1.2资质要求:
3.1.1.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3.1.1.1.1和3.1.1.1.2资质要求
3.1.1.1.1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1.1.2 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1.2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 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不少于35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请登录)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三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1.1的市政设计资质,承担本招标项目市政工程设计任务;并符合3.1.2条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符合3.1.6条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2日 至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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