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都市圈环线北环双井至里木店段工程B-4项目临时便道项目技术服务
1.2项目编号:CG
1.3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采购内容:
(1)完成主线批复起,乙方要在90个工作日完成哈尔滨都市圈环线双井至里木店段(B-4合同段)临时便道项目的表土剥离方案编制、表土剥离工程复核及验收、土地复垦方案编制、选址论证方案、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勘测定界图及成果、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林木采伐作业设计、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植被方案、林木评估报告及临时占用林地手续办理报告及图件。
(2)通过专家评审,取得哈尔滨都市圈环线双井至里木店段(B-4合同段)临时便道项目的相关方的专家评审表。
(3)乙方向甲方交付约定的项目成果两份及电子版成果一套。
1.5本合同项下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 3 年,自项目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保证期间如发现服务质量有缺陷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修正、返工。
2.技术服务费用的结算:
合同签订后,技术服务费支付方法为一次性支付。甲方在乙方交付方案成果并出具等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技术服务费。
服务费的支付流程:双方严格按“签订合同、增加供应商、财务结算、提供收据和发票、资金计划和支付审批、款项支付”的流程执行。未达到管理流程规定的,甲方暂不付款。
资金支付前,须同时满足下列前提条件:
A.保证合同供应商名称、合同银行帐户名称、甲方账面供应商名称、发票供应商名称保持一致。
B.甲方取得供应商提供的收据,收据收款信息必须与合同一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C.业主对甲方已进行计量、工程价款已拨付到位,并且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了符合要求的物资及各种原始质量证明文件、技术资料及服务。
货款的支付时间:甲方将根据双方结算进度和乙方按结算数据提供对应的发票情况,以及业主计量、拨款时间、进度情况,确定付款时间。特殊情况下,当业主未能及时支付甲方工程进度款时,甲方延期支付货款,乙方应予理解,并免除甲方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
3.技术服务采购费用的支付:
费用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供应商出具收据。
4.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5.采购预算:技术服务咨询采购 170000.00元,大写:(壹拾柒万元整)向
4.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且单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5.1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招标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1%增值税率)进行报价。如有其他税率请自行计算上报价格。竞价结束后,如中标供应商实际开具发票的税率非1%增值税率,此次竞价价格需进行核算并公示。
6.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7.意向供应商报名
7.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7月12日10时00分至2025年7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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