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南通供电分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南通供电分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序号 | 计划批次编号 | 计划批次名称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ETP分标名称(如有) | 包号 | 采购需求名称 | 苏电采购申请号 | ETP采购申请号 | 价格分计算方法 | 商务详评模板 | 技术详评模板 | 商务分权重 | 技术分权重 | 价格分权重 | 参数选择 | 类型 | 项目单位 | 招标类型 | 招标方式 | 框架有效期 | 报价方式 | 承包方式 | 物料编码 | 采购大类 | 采购中类 | 采购小类 | 物料描述 | 物料长描述 | 采购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折扣率) | 电压等级 | 计划开工日期 | 标段工期(天) | 建设地点 | 工程规模及概况 | 招标范围 | 人员要求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技术规范书编码ID号 | 通用合同 | 专用合同 | 发包人要求 | 是否允许分包 | 是否允许联合体 | 资格审查方式 | 是否限授 |
1 | CY1025SIF07 | 江苏南通2025年原集体企业第七次工程服务授权框架公开竞谈采购 | CY1025SIF07-9003002-1311 | 运维服务-安全措施服务 | 运维服务-安全措施服务 | 包1 | 南通通明集团送变电公司2025-2026年度跨高速、国道等生产安全措施服务框架1 | TZH_FWZ-TZHNT20250606000343077 | 2025070937480626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FWSW01:商务详评细则 | ZHFWJS01.LXFWJS01.YWFWJS01.SZHFWJS01:服务技术详评模板(通用)V1.0 | 10 | 50 | 40 | w1=0.8,w2=1.15,n1=1,n2=0.5,c=0 | 服务 | 南通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 框架 | 公开竞谈 | 2026-12-30 | 折扣比例报价 | 单价承包 | 300013328 | 服务 | 综合服务 | 安全管理服务 | 安全管理服务,生产安全措施服务 | 安全管理服务-项目类型:生产安全措施服务 | 300000 | 1 | 无电压等级 | 2025-08-10 | 508 | 南通 | 对南通送变电公司2025-2026年度线路工程中跨高速、国道等生产安全措施服务约8处 | 对南通送变电公司2025-2026年度线路工程中跨高速、国道等生产安全措施服务约8处 | / | / | 近5年,投标人具安全措施服务业绩不少于1项。 | BI3R-300013328-00001 | 1.《服务框架采购协议》2.《业务外包合同》 | / | / | 否 | 否 | 资格后审 | 实行限授,如同一应答人同时应答,最多推荐1个标包成交 |
2 | CY1025SIF07 | 江苏南通2025年原集体企业第七次工程服务授权框架公开竞谈采购 | CY1025SIF07-9003002-1311 | 运维服务-安全措施服务 | 运维服务-安全措施服务 | 包2 | 南通通明集团送变电公司2025-2026年度跨高速、国道等生产安全措施服务框架2 | TZH_FWZ-TZHNT20250606000368331 | 2025070937480632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FWSW01:商务详评细则 | ZHFWJS01.LXFWJS01.YWFWJS01.SZHFWJS01:服务技术详评模板(通用)V1.0 | 10 | 50 | 40 | w1=0.8,w2=1.15,n1=1,n2=0.5,c=0 | 服务 | 南通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 框架 | 公开竞谈 | 2026-12-30 | 折扣比例报价 | 单价承包 | 300013328 | 服务 | 综合服务 | 安全管理服务 | 安全管理服务,生产安全措施服务 | 安全管理服务-项目类型:生产安全措施服务 | 200000 | 1 | 无电压等级 | 2025-08-10 | 508 | 南通 | 对南通送变电公司2025-2026年度线路工程中跨高速、国道等生产安全措施服务约6处 | 对南通送变电公司2025-2026年度线路工程中跨高速、国道等生产安全措施服务约6处 | / | / | 近5年,投标人具安全措施服务业绩不少于1项。 | BI3R-300013328-00002 | 1.《服务框架采购协议》2.《业务外包合同》 | / | / | 否 | 否 | 资格后审 | |
3 | CY1025SIF07 | 江苏南通2025年原集体企业第七次工程服务授权框架公开竞谈采购 | CY1025SIF07-9014001-1511 | 劳务分包-计量 | 劳务分包-计量 | 包1 | 南通通明集团海门联众2025年采集建设与改造(高压)框架劳务分包 | TZH_FWZ-TZHNT20250529000010525 | 2025070937480638 | 算术平均值下浮法 | FWSW01:商务详评细则 | JS-GCSGLW:工程施工劳务服务技术详评模板V1.0 | 10 | 30 | 60 | c值:3%;n值:n1=1,n2=0.8 | 服务 | 南通海门联众实业有限公司 | 框架 | 公开竞谈 | 2025-12-31 | 金额总价报价 | 单价承包 | 300014447 | 服务 | 劳务分包 | 劳务分包 | 劳务分包 | 劳务分包 | 1056400 | 1056400 | 35kV | 2025-08-05 | 149 |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 | 工程概况:对南通海门联众实业有限公司2025年采集建设与改造(高压)框架项目进行劳务配合。工程规模:为全面提升营销现代化管理水平提供技术支撑,对每年新增电力客户同步建设采集和计量装置,同时对不满足配置规范的采集设备进行更换,实现高压用户的计量采集建设,保障高压用户的抄表、费控、有序用电、需求响应及电压监测等方面的应用进行劳务配合。预估需综合人工2641工日。 | 对南通海门联众实业有限公司2025年采集建设与改造(高压)框架项目进行劳务配合 | / | (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 | 近5年,投标人具有计量改造业绩,或采集运维业绩,或同类劳务业绩不少于1项。 | BICW-300014447-00005 | 1.《服务框架采购协议》2.《劳务分包合同》 | / | / | 否 | 否 | 资格后审 | 否 |
4 | CY1025SIF07 | 江苏南通2025年原集体企业第七次工程服务授权框架公开竞谈采购 | CY1025SIF07-9015021-121 | 专业分包-模板脚手架 | 专业分包-模板脚手架 | 包1 | 南通通明集团通州分公司2025-2026年跨越架搭设施工框架 | TZH_FWZ-TZHNT20250606000027263 | 2025070937480644 | 区间复合平均价法 | FWSW01:商务详评细则 | JS-GCSG03:技改大修、小型基建、专业分包、营销及调度工程施工服务技术详评模板V1.0 | 10 | 50 | 40 | b=-0.2,c=0.15,n1=1,n2=0.5 | 服务 | 南通通明集团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 | 框架 | 公开竞谈 | 2026-12-31 | 金额总价报价 | 单价承包 | 300014578 | 服务 | 专业分包 | 模板脚手架专业分包 | 模板脚手架专业分包 | 模板脚手架专业分包 | 525000 | 525000 | 无电压等级 | 2025-08-20 | 499 |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 | 通州地区2025-2026年通用毛竹跨越架搭设预计共70000㎡施工、材料运输及现场的清理等 | 通州地区2025-2026年跨越架搭设施工、材料运输及现场的清理等 | 项目经理要求: (1)应取得建筑工程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执业工程范围应涵盖专业分包内容)。 (2)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模板脚手架专业分包资质。 |
近5年,投标人具有跨越架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1项。 | BI55-300014578-00001 | 1.《服务框架采购协议》 2.住建部《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
/ | / | 否 | 否 | 资格后审 | 否 |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应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在首次应答截止之日至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即使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应答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7)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应答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应答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审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应答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审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应答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审委员会将会对应答人进行不利评价。应答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应答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应答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8)如应答人不属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公示范围,需提供说明材料,无需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9)其他。(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一览表)
3.2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如接受联合体应答的,应答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应答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应答。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6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
3.7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5年7月11日-2025年7月15日9: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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