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重庆市秀山县。
(2)采购金额:1690000.00元(含税)。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3个标包,每个标包成交数量为1家。供应商可以响应的最多标包数为3个,供应商可以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1)标包1:用户端开发
1)采购金额:本标包采购金额550000.00元(含税)。
2)工作范围:企业/农户端子系统开发;具体工作内容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3)上线期:以采购人要求交付时间为准。
4)质保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其定制软件提供12个月的免费运维服务。
(2)标包2:管理端开发
1)采购金额:本标包采购金额1070000.00元(含税)。
2)工作范围:基金管理子应用开发;具体工作内容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3)上线期:以采购人要求交付时间为准。
4)质保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其定制软件提供12个月的免费运维服务。
(3)标包3:密码评测服务
1)采购金额:本标包采购金额70000.00元(含税)。
2)工作范围:通用测评、密码应用技术测评、密码应用安全管理测评等;具体工作内容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工作日。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标包1最高响应限价为550000.00元人民币(含税);标包2最高响应限价为1070000.00元人民币(含税),标包3最高响应限价为70000.00元人民币(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响应。
2.1.4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资质(仅标包3需要):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商用密码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且在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业务)目录》中,提供国家密码管理局查询结果(能显示供应商名字)截图及链接网址。
2.1.6业绩要求:
标包1:
供应商须提供一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类似项目(软件开发或系统平台开发类)业绩合同,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含税)。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a)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
b)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评审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标包2:
供应商须提供一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类似项目(软件开发或系统平台开发类)业绩合同,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含税)。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a)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
b)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
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标包3:
供应商须提供一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类似项目(密码测评服务)业绩合同,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万元(含税)。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a)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
b)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
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1.7项目团队人员要求:
标包1:标包2: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项目团队人员4人(其中包含项目负责人1人,其他团队人员3人)。项目团队人员须提供人员名单,名单中必须注明人员岗位,不提供名单则视为不满足要求。注:项目团队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由社保局出具的2025年3月1日之后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其中项目负责人须由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保,如为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则不予认可;其它人员如为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则还须提供第三方公司与供应商的代缴协议或类似证明;不提供则对应的人员不计入其内。注:标包1、标包2人员可复用。
标包3: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项目团队人员2人(其中包含项目经理1人,其他团队人员1人),项目团队人员均须具备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从业人员证书;提供人员名单,名单中必须注明人员岗位,不提供名单则视为不满足要求。注:项目团队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及资格证书扫描件、由社保局出具的2025年3月1日之后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如为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则不予认可。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22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22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22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
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5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仅标包1、标包2需要)。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1日17时00分至2025年7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7月22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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