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兴建设一公司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雄安院区建设工程EPC 工程总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中国新兴建设一公司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雄安院区建设工程EPC 工程总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采购 1.2项目编号:2025- 1.3采购人: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依据本工程现有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地下室钢结构、地上行政教学科研培训综合楼钢结构、钢结构连廊、门诊楼门诊大厅钢结构、幕墙连接件、地下室通高部分预埋件以及坑内疏干井封口焊接等工程的钢结构材料加工制作、运输、保管、制作拼接、安装、油漆、防火、防腐、焊缝探伤等以及任何必要的检测、深化设计、专家论证、资料存档、安全文明施工、施工中所有建筑垃圾的清理(清理至现场指定位置)、与其它专业的协调、配合以及为完成竣工验收、竣工清理、成品保护及保洁、交付使用、质量保修所需的所有工作。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国家、地方、行业工程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标准、相关规范规定。 2.2分包情况、最高限价及其他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基本要求: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资质要求: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财务要求:近6个月完税证明资料; (4)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同类采购事项业绩不少于 3 个。(提供合同,近三年指 2022 年6月至今)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6)其他要求: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600万元,实缴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无效)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因执行通用技术集团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通用技术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被列入新兴公司IV级供应商和新兴公司供应商黑(灰)名单管理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购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 4.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7月10日 17时00分到2025年07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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