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铅山县书院大道、河永、永葛至永平路口段公路路灯完善改造提升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400000.00 元
最高限价:2985017.40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饶购2025F000025024 |
铅山县书院大道、河永、永葛至永平路口段公路路灯完善改造提升服务采购项目 |
1 |
批 |
34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7-1”)的,可不须要再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既未提供上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1.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中小企业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3.2 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根据《关于外省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通知》要求办理的企业信息登记并已审核通过的,可提供江西省住建厅官方网站(江西住建云)"省外进赣企业公示"查询截图。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2日 00:00 至 2025年07月19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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